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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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科院喜获浙江生态省建设“集体二等功”荣誉

发布日期: 2020-08-26 点击次数: 1472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给予生态省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的决定》(浙政发〔202019号),发布生态省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名单,市环科院位列其中,喜获集体二等功。获此殊荣,既是对院近年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院未来发展的鼓励鞭策。

近年来,市环科院在局党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中心工作,以“局院融合、一体化建设”为抓手,以生态环境研究咨询中心为平台,充分发挥“大脑”“智库”作用,狠抓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科研攻关,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精准对接工作专班,全面推进转型发展,全力以赴做好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积极助推生态省建设和美丽宁波建设,为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和当好践行“两山”理念、建设生态文明模范生献智献力。

作为环科院人,在倍感自豪的同时又深觉责任重大。我院将始终秉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科研强院、服务社会”的宗旨,努力为宁波生态环境系统成为浙江生态文明“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作用,坚决履行好生态环保铁军的科研担当,全力以赴助力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高质量建设新时代“美丽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