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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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简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生态造成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需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如:水利、农、林、牧、渔(除养殖场(区)、围栏养殖外)、地质勘察、煤炭(除煤炭焦化、液化、气化外)、风力发电、输变电工程、天然气开采及管线、黑色金属采选、有色金属采选、非金属矿采选、公路、铁路、水运、城市交通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煤气、天然气、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海水淡化、其他水处理、利用、管网建设、城镇河道、湖泊整治)、社会事业与服务类(公园、旅游开发、影视基地建设、影视拍摄、大型实景演出、陵园、公墓)等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

 

    我单位是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之一,具备承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