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本院概况 > 院本级院本级

(一)办公室
   
院人事、党务纪检等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政、业务等工作;监督院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正常执行;院内部考核、考评工作;承担文秘、文印、档案、图书、政务信息、技术职称管理、以及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对外接待及会议服务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及物品(网络、电脑及配件除外)采购;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院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
(二)计划财务室
    履行国家、省、市的各项财政政策;本单位的资金安全以及业务活动中的财务监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结算报表以及财务月报表;承担各类业务项目资金的核算、日常经费的运行管理;社保、医保、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合同、业务项目的日常管理及印章管理;负责绩效工资的核算;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院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
(三)总工程师办公室
    各项业务的技术审核、审定及环评文件质量考核;院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管理;院学术、技术交流工作;各项资质的申报、年检工作及个人执业资质管理;实验室管理、监测分析;网络运行管理以及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技术资料收集以及技术资料库的管理;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院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
(四)环境政策与规划研究所
    科研项目管理;开展环境管理政策研究、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承担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各类生态保护专项规划等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院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
(五)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
    承接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总承包、运营管理、工程环境监理等工程类业务及竣工验收调查;协助完成环评治理措施相关内容; 负责污染治理工程科研; 负责本部门业务的技术审核;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院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
(六)环境影响评价研究所
    完成院部交给的规划环评;相关的科研;本部门业务的技术审核;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院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